关于教育、纯真 —— 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《呼兰河传》读后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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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束田野调查后,我回到城市地区。为了了解城市青年的所思所想,加入了一些群组。其中包括一个读书群,要求每月读一本群内推荐的书并提交读后感(不然要发红包)。 不过群里大部分人都不读书 —— 是的,我加入了一个不读书的读书群,不过抢红包还是抢得很开心…… 当时我已疏远文学多年,刚好借机治疗一下自己在阅读方面的功利,这几篇读后感就是当时的成果(感觉应该有更多?但是没找到。至少能想起还读过《时间的针脚》),应该是写于18、19年,书目包括《质数的孤独》《侠隐》(姜文《邪不压正》的原著)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《呼兰河传》《第七天》 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《呼兰河传》是比较喜欢的,读后感写得也用心;其他三篇读后感更多的是表达创作方面的观点。 从这些读后感中,可以看出当时接触“现代社会”带给我的强烈冲击,对教育的批判是我在这个时期写的随笔中反复出现的内容,后来七叶的Slogan也源自这一时期。 把这些旧文发出来还有一个原因,它可以代表我在这一时期的文风与心境 —— 当时我的信心跌入低谷,对个人知识的整合也没有完成。次年我在旅途中写的文字则完全变成另一种风格:序章 (1) 序章 (2)
正文
十一月 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
在那些时刻,他感到极为快乐—— 在沙发垫筑成的通道中,他跟着姐姐妹妹爬来爬去,等着有人因为笨拙而把垫子碰落满地; 在被倒闭的工厂弃置的流水线输送机中,不顾会把白衣服刮成褐色的铁锈,他匍匐在螺旋向上的通道中,如同穿越产道的婴儿,爬向终点的光明; 藏身于两道墙之间的狭缝,他仰起头望向夜空,那时光污染还不很严重,星光便从缝隙中点点洒落,却不足以照亮爬上墙头俯视这块浓郁黑暗的孩子的眼。压下即将在藏猫猫中获得胜利的喜悦,他努力抿起上翘的嘴角,颤抖着屏住气息…… 那些色彩,极为鲜艳;那些世界,极为广阔;那些时光……极为漫长,表针滴滴答答地转动,也不妨碍这些瞬间刻印在心底,伴他走到世界的边际。 可是,那些孩子,去了哪里? 小时候,他觉得长大是如此遥不可及的一件事;等到他的骨骼终于在微细的噼啪声中延伸,又归于安静,他才发现,他已经同那些孩子走失了。 他就这样放任他们逗留在童稚的年代,连同时光一起泛黄。
充斥着成见、八卦闲谈与例行公事的成人世界,与充满了欢乐、离奇怪谈与异想天开的孩子世界,在一个命名自某位路痴上校的小镇上交叠。 因为太过熟知彼此,这里的居民们知道每个人昨天做了什么,也知道每个人明天会做什么。但他们还是没有预见到白人鄙视链的底端、垃圾场的角落里正在滋生的罪恶。 对于究竟发生过什么,其实所有人都一清二楚。但在人们心中的秘密法庭,审判毕竟早有结果。 于是无辜之人被送监,被射杀,最后被人们淡忘;有罪者逍遥法外,再私谋报复,毙于刀下,最后也会被人们淡忘。 这是一个关于正义的故事,表面上是如此——通过纠正邪恶而获得的自我满足,会驱使人们前赴后继地投身于执行正义。然而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,“胜者即是正义”。 对尤厄尔而言,通过栽赃一个黑鬼掩盖自己的罪行,并没有什么邪恶可言;对于阿蒂克斯而言,通过法律手段阻止一个白人欺凌黑人,就是他的正义;对于评审团而言,把黑人扔进监狱,并在之后对凭着他们的判决而逍遥法外的白人保持鄙视,就是他们的正义。 每个人都为了自己深信不疑的信念而奋斗:关于黑鬼是一个低等物种的信念;关于白人黑人都是人、应当平等的信念;关于破坏了道德的人应该被排斥、但不能为了一个黑人/低等物种把白人扔进监狱的信念……
摘抄
补注:引号内为引用内容,斜体字引自《了不起的麦瑟尔夫人》
——“一个那么痛恨希特勒的人,怎么转过脸来就对家乡人这么恶毒呢?” ——孩子,因为所谓的正义,都是相对的。
——“被十二个正直的好人判定有罪”,他们也算是正直的好人? ——孩子,他们当然是。他们深信着自己的信念并据此行动,如同信仰上帝并贯彻大爱到自己的邻居身上。人们厌恶为了从垃圾堆抢食而杀害流浪狗的人,但并不会为了一条狗伸张正义。深信着黑人是比白人低级的物种,并不会妨碍到他们的正直,因为是由白人决定什么是正直,以及谁是正直的。
——“杰姆,我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,就是人。” ——孩子,人与人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平等。大人与孩子不平等,青年与老人不平等,残疾人与健全人不平等,不同肤色的人不平等,不同阶级的人也不平等。感受到自己的无力的人,才会要求平等。
——“‘你是说女的在亚拉巴马不能……?’我很愤慨。” ——孩子,男人与女人也不平等。“最近我努力去读更多的文章,有趣的是,爸爸却说报纸上我最喜欢的部分是鞋子的广告,这令我很是伤心。但现在我想,可能他们只是放这些鞋子的广告在报纸上来分散我们的注意力,因为如果女人们没有意识到这个世界正在发生什么,她们就不能介入并修正它——因为他们会修正它。”这世界曾经是女权,现在是男权。当它是男权的时候,男人歧视女人,女人也歧视女人。你改变不了这世界,你只能尽力改变自己,你要有远胜于男人的能力与不亢不卑的态度,才能赢取同样程度的尊重。更重要的是,你要有强大的内心,才能无论顺逆都保持内心如一。
——“他确实从未虐待过动物,但我没想到他的慈悲也延伸到了昆虫世界。” ——孩子,人与动物之间,也不存在平等。所以我们吃肉喝奶,站在进化链的顶端。如果你想追求绝对的正义,就连菜叶也不能嚼了,种菜的农民伯伯也要喷农药的。我们必须去杀戮、压榨其他生命,或者默许其他人替我们杀戮、压榨其他生命,才能在这世上存活。当然我们同时也被杀戮、被压榨……只不过动物的杀戮是直白的,人类学会了用谎言粉饰杀戮,所以我们是文明的。
——“我对这世上的人除了大笑没什么可做的,干脆我就加入马戏团,笑他个痛快。” ——去笑吧,孩子。然而只要心中还有一丝一毫的暴力的种子没有清除,在不需要承担后果的情况下,任何人都会以正义为名行使暴力。如果我们自诩可以为正义代言,便难免成为五十步笑百步。
——那么,还有什么是平等的呢? ——时间与死亡。孩子,时间与死亡,会确保一切在终点归于平等。
其实,这更多的是一个试图唤回人们心中的孩子的故事。 成人们以为孩子什么都不知道,于是用自以为是的方式改造他们。他们忘了,自己还是个孩子的时候,其实什么都知道,只是他们感知这世界的方式和成人还不一样。 于是我们出生、学习、成长,并在十二岁前便永远死去;我们用学来的知识筑起一道墙,于是我们忘记了如何触摸这柔软而缤纷的世界;我们学会了道德,丧失了良知;我们学会了刻板的正直,却失去了对内心深处那个微弱声音的敏感。于是活着的人一个一个从街头消失,整个城镇被一具具行走的尸体填满,它们工作、买菜、聊天,缓慢地腐烂,散发着阵阵异味,直到发条停转。
——“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……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。” ——那是因为只有孩子们才能感受到在僵尸中生活的恐惧。 但总会有一天,这些都会“随着我们的长大像晨雾一样消失”,就像码农会成为老总,勇士会成为恶龙。 你不再伸出舌头品尝冬天的第一片雪,你不再跃入潭水惊散游弋的群鱼,你不再穿梭在花丛中追逐闪动的蝴蝶。 取而代之的是,你会行色匆匆走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,突然想不起自己为什么身在此地;你会对着屏幕画图直到天明,揉着昏花的眼睛喝下又一杯浓缩咖啡提神;你会说出连篇谎言欺骗客户,如同宣誓时把手按在圣经上一般从容;你会忘记那些曾有过的环游世界的梦想、对星空与昆虫的好奇,你会忘记孙悟空,忘记树头的精灵,加入到这边的世界,就像其他人一样。也许在长大后的某一天,空荡荡的公司里还在加班的你嘬着泡面里的热汤时,会想起某个遥远的夏日,你曾和哥哥、你的小未婚夫排演关于怪人的话剧,但你不会放任自己沉浸于过往,你会三口两口扒完泡面,开始下一段匆忙。 孩子,尽管你终将麻木,但我不愿你独自迈入那夜色中彷徨。
“迪儿现在已经变成了个讨厌鬼,整天跟在杰姆屁股后面。他在夏季刚开始时曾向我求婚,随即便忘了。他追求我,把我视为他的财产,说我将是他唯一爱的女孩,之后就扔下我不管了。我揍了他两顿,可是毫无作用,反而让他和杰姆更亲近了。” 还是得多揍几顿。
“这也不是离家出走的理由。他们多半时候都说了不做……你知道吗?我今晚也想离家出走,因为他们全在这儿。” 想起曾看到过的一个ID:近夜有雨不私奔。那真是个好名字,多少对自由的向往与对现实的无力,都凝聚在这几个字里了。
“杰姆先生,我还以为你这肩膀上长着脑袋呢。” 其实脑袋里还勾了芡。
“ 她在花坛里干活时戴旧草帽,穿男式背带裤,可是等下午五点钟洗完澡重新出现在前廊上时,她却能用那威风凛凛的美丽统治这一整条街。” “每个圣诞节他都要隔街对莫迪小姐喊话,要她过来嫁给他……他说他只是想激怒莫迪小姐,但是尝试了四十年都没成功。”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,真是教科书一般的傲娇。
(没能写成一篇连贯的读后感,就这么东一句西一句地闲扯吧)
十二月 《呼兰河传》
本以为这是篇小说,但其实更像是长篇的散文。作者为这些不会在史书里留下痕迹的无名之人做传,记录他们琐屑的哀伤与幸福,记录他们在世上留下过的些微声响,记录由这些人与事构成的故乡。 作者总会在平淡的语气中透露出一丝嘲讽,似乎会有“我打开晚间七点的新闻,满屏都写着吃人两个字”这样的潜台词在其后。她这个世界感到悲伤,悲伤他们转瞬即逝的生命,悲伤那冷酷无情的世间无常;她也为这个世界感到愤怒,愤怒那一双双旁观的冷眼,愤怒那无止境的勇士与恶龙的轮回。然而无论她如何反抗,人们早已被生活这匹饿狼,驯化成了逆来顺受的羔羊。 “那白兔子一听,拉过自己的大耳朵来,擦擦眼泪,就不见了。”
蛮喜欢这个月的书。讲亲情的几篇看到流泪,讲动物的几篇又都笑出声。 那只抱着鸡不吃不咬把鸡舔到被吓死的狗,那些任性的牛,那些可爱的兔子…… 还有那只暴力虐狗的猫,让我想起上学时有个男生收养了一只野猫在自己宿舍,这只猫相貌威武,额骨很是宽阔,每晚溜出去单挑群狗,每天早上再看到它都是满身的伤,我总觉得它是校内野猫野狗界的蝙蝠侠。还有一只奇怪的母狗,尾巴总是蜷着,不能拉直,不能“汪汪汪”地叫,只会“呜呜呜”地叫。它永远对发情公狗不屑一顾,因而引发众怒,经常被公狗围攻。公狗们每每以后爪支地,站起来用前爪攻击,但见它绕地而走,间或以口撕咬,以一敌三,游刃有余。学长说此狗深得拳家三昧。
看不见星空与山川、大海的人,总会忘记自己有多渺小。这片遥远的向日葵地,把我时时带回到山间。 我们把热砂里翻炒的瓜子在齿间开裂的声音,融进漫长冬日的回忆;我们把葵盘画成笑脸,作为乐观的象征。却没想过,它们一直朝向太阳,可能不是出于对温暖光明的向往,而是出于对干涸死亡的恐惧。 龟裂的土地,荒芜的戈壁,尘沙满面的狗,信步田间的牛,灌满风啸声的长夜,被孤寂包围的蒙古包,竭力争夺土壤中的些许水分的向日葵。乡野的生活不一定能满足诗与远方的渴望,在人类已经在探索太空的今天,很多人还被锁在老天爷扮演最大反派的一片土地上,竭尽全力地生存。 见过了许许多多想逃离山野的人,也见过了形形色色的厌倦了都市的人。更多的人一生就在这二者之间来回摆荡,为了不被任何一块土地俘获,人们便竭力奔走,成为大地上仓皇逃窜的流亡者。 然而我们都只是在随波逐流。我们斟酌最保险的用词,权衡最合宜的举动,做出最保险的选择。我们既不想活,也不想死。 可能快乐是种稀缺的资源,当地球上的人越来越多,就不够大家分的了。然而即便能分到的爱已如此之少,人们还是在努力地分享这一点点所得。尽管我们的生命对于这个星球而言不过是惊鸿一瞥,尽管我们存在过的痕迹终将被时间抹去,但或许大地会记得发生过的一切。
摘抄:
我妈说:“你要是离开阿勒泰的话,一定记得把我的木头带回来。” 当我小的时候我什么都爱,当我长大了,我忘记了我其实什么都爱。 外婆死了,一滴水消失在大海中。 我看到亿万万根这样的缆绳拖动沉重的大船,缓缓前行。 “再别来我家了,饿了就去别人家吃吧,东面刘老板最有钱了!” 突然一抬头,看到了世上最美丽的一朵云。她满满当当的荒野生活瞬间裂开巨大的空白。 在农村,一个最最平凡清贫的农民,或牧场上一个寻常的黑脸旧衣的牧羊人,他的身后也沾满了黑压压的祖先,加持于他的一言一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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